『正月戊土』
常理:戊生寅月,七煞當令;餘寒未盡,先取丙火。木旺土崩,煞重身輕;身弱,取丙印化煞生身最妙;有丙,甲透無妨;有甲,癸透無妨;得癸甲丙三透,大富大貴。因寅月丙甲戊皆為旺氣,體用同宮,富貴非輕;戊土身弱,丙先甲後,煞印相生,富貴有準。
变理:身強,甲先癸後,財滋弱煞,貴而有權。
春月之戊,雖以丙火為正用,但原局火多,又須見壬癸互濟,用財破印,格局主富。
火多土強,印星太多,若無壬癸財星破之,格局偏枯,僧道之命。
【附例】1. 貴命:己 戊 丙 甲
未 寅 寅 子
甲木透出,煞強於身,況春初土虛,餘寒仍存,必以丙火為用,運行東南,早登科第。
2. 小貴之命: 甲 戊 丙 己
寅 子 寅 亥
甲煞透出,喜原局有己合之,春土虛寒,喜有丙火,惜大運逆行金水,中一榜後而不能出仕。
『二月戊土』
常理:戊生卯月,官星得令,木氣愈強,土愈受尅,身弱,仍用丙丁化煞生身,格可取貴。若然身強,或火印太多,必又取壬癸為用,以財破印,格多主富。
变理:身強,見甲出干為上,乙透次之,若藏支下,富貴皆小。
月令乙木為正氣官星,身強取月為用,貴多就武。因乙見戊力有不足,格局配合略遜之故。
【附例】1. 大貴之命: 己 戊 丁 甲
未 辰 卯 寅
二月陽氣舒昇,丙非急用;地支寅卯辰東方,甲煞透出,取丁印化煞;運行南方,名利隻輝。
2. 貴命: 乙 戊 乙 戊
卯 辰 卯 辰
兩干不雜格,官強成煞,行南方運出仕侍郎;原局無火,木火兩氣無轉化之情,後遭奸人所讒落職。
『三月戊土』
常理:戊生辰月,比肩當令;日通月氣,身主自強。身強,取甲為先,癸丙輔之,為財滋弱煞格。身弱,以丙為先,甲癸次之,為煞印相生格。
变理:若火太厚重,木不能尅,旺極直洩,取庚辛為用,亦可富貴。
身強見壬癸有根,主富。
身強無甲壬,身弱無丙甲,愚賤之命。
辰月戊乙癸皆為旺氣,財官有氣,富貴自易,但首在身強能任。
【附例】1. 貴命: 戊 戊 庚 庚
午 辰 辰 申
土旺如許,見煞尅制亦無效;原局無官無煞,必取庚金食神洩秀;入西方運,宦海無波。
2. 貧命: 丙 戊 庚 乙
辰 辰 辰 未
身強可用乙官制身,亦可用庚金洩秀,惟乙庚一合,官食兩失,雖行水木,仍難發跡,原局失用之故。
『四月戊土』
常理:戊生巳月,日元得祿;調候為急,先取癸水。身強,先癸後甲,土旺見甲癸為財滋弱煞格;若火太旺癸弱,可取壬水制火,若得庚辛發水之源,則富貴自高。
变理:身強見癸甲兩透,無破,富貴非輕;一透一藏,亦有名利;壬癸藏支,亦有衣祿。
身強見庚壬,富多貴少。
若然身弱,專取月令丙戊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支成火方火局,見癸化火,又無比劫破格,運入東南,大富大貴。
若支成金局,壬癸或藏或透,名『土潤金生格』,富貴非輕,但首在『土潤』二字。
若一派火土,不見金水,格成專旺,類『稼穡格』,富貴非輕;喜濕土運,忌水運反激火氣;不怕甲乙,因木氣盡洩於火。
【附例】1. 督軍之命: 癸 戊 己 甲
丑 寅 巳 子
調候用癸,疏土用甲,癸甲兩全,富貴有份;惟原局甲己逢合,合多過於有情,富貴難以再上層樓。
2. 貴命: 丁 戊 癸 丙
巳 午 巳 戌
化火格,仕至參政;金運無礙,水運退敗,配合較差,富貴不久。
『五月戊土』
常理:戊生五月,月令羊刃;調候為急,先取壬癸;土質厚重,次取甲疏。身強,壬甲兩透,富貴定然;復得辛來發水之源,大富大貴,若透庚金,能傷甲木,原局有水化解方主無礙。
变理:金透水藏,轉為食神生財,一富而已。
無壬用癸但水力較弱,縱有金生,福祿皆遜。
若然身弱,專用午中丁己,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四柱土多,比劫林立,格成專旺,理同四用,但原局歲運怕以濕土為宜。
【附例】1. 大貴之命: 壬 戊 甲 辛
子 寅 午 未
火炎土燥,先取壬水,土厚有甲,財滋弱煞;有煞有刃,貴多就武,運入金水,出將入相。
2. 凶命: 戊 戊 戊 癸
午 午 午 酉
有水有金,驟見不俗;無如戊癸一合,午酉逢破,大運逆行木火,洩水生身,凶死。
『六月戊土』
常理:戊生六月,劫財當令;大暑之前,火炎土燥,取用仍同五月,用壬用癸,皆可致貴大暑之後,火雖不炎,土則尚燥,局中仍以有一兩點癸水為美。
变理:六月之土,最為厚旺,身強得辛癸甲齐透,富貴極品。
總之六月之戊,身強不離甲癸,為『財滋弱煞格』。身弱專取甲丁,為『煞印相生格』。
六月土旺,身強金多,專取金來洩秀,不貴即富。
癸透無根,支成火方火局,無比劫破格亦可致貴。若癸通辰丑,有根破格,仍以水財為用,可以一富。
【附例】1. 貴命: 己 戊 己 戊
未 申 未 午
土厚如此,端賴日支申金為用,金水兩見,『吉神暗藏』;運行金水,配合無瑕,發科發甲,富貴優遊。
2. 凶命:已 戊 辛 己
未 戌 未 巳
火炎土燥,無水雖透辛金亦難以發用;丁卯運,肺病亡身。
『七月戊土』
常理:戊生申月,食神當令;土被旺洩,恐成虛浮。身弱,專取丙丁印星為用。用月令財星長生;財多身弱,專用戊比,或支寄巳午戌亦佳,;以比分財,富多貴少。
变理:若原局金強,洩弱戊氣,得丙透有根,制食生身,最為上格;因七月寒氣漸入,得丙暖土,氣得中和。
若然身強,專取月令庚壬,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身強,或用甲癸,成財滋煞,富貴兼之;但寒氣漸入,故癸甲丙齐透者,富貴極品。
【附例】1. 清貴之命: 庚 戊 庚 戊
申 戌 申 戌
二干不雜格,土金吐秀,宜乎其為翰林。原命土弱,仍以運入南方為美。
2. 富貴之命:丙 戊 甲 庚
辰 辰 申 午
書云:『有煞先論煞』,惟甲煞無根,庚金當令,當又取庚洩為美,;運入西北,富貴。
『八月戊土』
常理:戊生酉月,傷官當令,土被金洩,身弱為慮;身強,不用甲煞,因甲煞受月令旺金所尅,若原局有水,金轉生水而不尅木。八月之土,身強專用月令傷官洩秀為上格。土金傷官格者,多主武貴。
变理:八月之戊被旺金洩之,故首要看身強能任否?若土強於金,可專取金洩,為土金傷官,原局歲運最忌丙丁破格,柱見丙丁,轉求壬癸為救。 若金強於土,土被旺洩,則要丙丁制食傷兼生身;用丙丁,忌壬癸,反求戊己為救;五行变化之道,亦類於此。
【附例】1. 富命: 丁 戊 辛 戊
巳 午 酉 子
身強用辛洩秀,傷官生財格,富。原局無官煞,不貴。丙寅運合去用神,不祿。
2. 貴命: 壬 戊 辛 戊
子 申 酉 子
兩戊無根,辛金洩氣太重,本應作『從兒格』論;惟辛金之氣洩於水,故應作『從財格』論;一路水木,仕至知縣。
『九月戊土』
常理:戊生戌月,比肩當令,日通月氣,身主不弱;身強,專用甲疏,戌為燥土,又喜癸水;甲癸丙透,財滋弱煞,自然富貴;身弱,不離丙丁。
变理:九月戊土,身強,見金水出干,富多貴少。
若支成水局,壬癸出干,財多,支聚四庫,格成稼穡,富貴極品;寒土喜火,亦專用丙。
支成火局,見癸化火,失時不貴,如得火運來助,亦有小名小利。
【附例】1. 總兵之命: 甲 戊 壬 戊
寅 寅 戌 戌
財來滋煞,貴多就武,運入水木,威震四方。
2. 凶命: 丁 戊 戊 辛
巳戌 戌 未
原局無水,火土燥烈;金運不發,火運病亡。
『十月戊土』
常理:戊生亥月,財星當令,調候為急,專取丙火;身弱,自然亦以丙印為用。
变理:身弱,見丙甲丙透,富貴定然,丙透甲藏,富貴略遜。
有丙無甲,尚有衣祿;有甲無丙,壬水生甲,甲來尅身,貧夭之命;故十月、十一月之戊,著重一丙。
月令財旺,若壬癸透出,財多身弱,干有戊透,支通生旺,比肩分財,自然巨富。但原局仍須有丙,方為上格。
戊土身強局暖,反取月令壬甲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附例】1. 貴命: 戊 戊 癸 癸
午 辰 亥 卯
財多用比,中行火運,仕至府尹。
2. 凶命: 癸 戊 辛 壬
丑 子 亥 辰
地支亥子丑北方,壬水透出,財星強旺之極,戊火弱根於辰不能言從;癸丑運,得風疾而亡。
『十一月戊土』
常理:戊生子月,財星當令,調候為急,先取丙火;身弱,見丙甲出干,或支見寅巳,富貴自高;透丙藏甲,亦許富貴;總之冬月之戊,調候為急,支見一巳,亦為名流之屬。
变理:若然壬癸出干,財多身弱,專取戊土比肩為用,自然大富。但仍要得丙為配。
戊土日元,若支聚四庫,火土相雜,身主轉弱為強,則又反取月令之癸財為用,格可一富。因子不同亥,亥中壬甲,財煞相生,身強任之,富貴兩全;但子中獨財無煞,只許一富。如見甲木出干,財煞相生,方許富貴。
【附例】1. 貴命: 壬 戊 丙 甲
戌 戌 子 子
調候用丙,土厚用甲,運交東南,立致貴顯。
2. 貴命: 壬 戊 壬 壬
子 子 子 子
戊土無根,財旺而強,從財格甚真,太史之命。
『十二月戊土』
常理:戊生丑月,劫財當令;戊通月氣,日主不弱;調候為急,丙火為尊。身弱,得丙甲兩透,顯貴之命;丙透無根,運入南方亦可富貴;有甲無丙,煞來尅身,非貧即夭。丙甲俱無,大都常人。
变理:若原局火多,戊火轉強,得一壬透,以財破印,富中取貴。
丑藏己辛癸,若見辛癸出干,得丙透為用,為土金傷官佩印,大貴之格。
四柱土多,支聚四庫,变為稼穡格,仍取丙丁為用神,最忌入東方運逆旺破格。
【附例】1. 小貴之命: 壬 戊 辛 丙
戌 戌 丑 申
調候用丙而逢壬破,無月丙辛一合,格局自差,尚幸戌中有火且運走東南,小貴之命。
2. 貧命: 丙 戊 乙 癸
辰 子 丑 卯
調候用丙,但丙火無根,尤憾運走西北傷丙,貧而瞽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