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江南逢李龟年-唐代-杜甫-古诗原文-译文-赏析

译文

当年我经常在岐王与崔九的住宅里见到你并听到你的歌声。

现在正好是江南风景秀美的时候,在这暮春季节再次遇见了你。

注释

李龟年:唐朝开元、天宝年间的著名乐师,擅长唱歌。因为受到皇帝唐玄宗的宠幸而红极一时。“安史之乱”后,李龟年流落江南,卖艺为生。

岐王:唐玄宗李隆基的弟弟李隆范(后改名李范),以好学爱才著称,雅善音律。

寻常:经常。

崔九:崔涤,在兄弟中排行第九,中书令崔湜的弟弟。玄宗时,曾任殿中监,出入禁中,得玄宗宠幸。崔姓,是当时一家大姓,以此表明李龟年原来受赏识。

江南:这里指今湖南省一带。

落花时节:暮春,通常指阴历三月。落花的寓意很多,人衰老飘零,社会的凋弊丧乱都在其中。

君:指李龟年。

赏析

诗是感伤世态炎凉的。李龟年是唐玄宗初年的著名歌手,常在贵族豪门歌唱。杜甫少年时才华卓著,常出入于岐王李隆范和中书监崔涤的门庭,得以欣赏李龟年的歌唱艺术。诗的开首二句是追忆昔日与李龟年的接触,寄寓诗人对开元初年鼎盛的眷怀;后两句是对国事凋零,艺人颠沛流离的感慨。仅仅四句却概括了整个开元时期(注:开元时期为713年—741年)的时代沧桑,人生巨变。语极平淡,内涵却无限丰满。

李龟年是开元时期“特承顾遇”的著名歌唱家。杜甫初逢李龟年,正是在意气风发的少年时期,正值“开元盛世”。杜甫因才华早著而受到歧王李范和秘书监崔涤的赏识,得以在他们的府邸欣赏李龟年的歌唱。在杜甫的心目中,李龟年正是和鼎盛的开元时代,也和自己充满浪漫情调的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紧紧联结在一起的。几十年后他们又在江南重逢。这时遭受了八年安史之乱的唐朝业已从繁荣昌盛转入衰落,他们二人的晚景也十分凄凉。这种会见,自然很容易触发杜甫胸中本已郁积的无限沧桑之感。这首诗跨越了几十年的时代苍桑,社会变迁,景物的描写寄寓了诗人对世道衰落的感慨。全诗情韵深厚,内蕴丰富,举重若轻,具有高度的艺术成就。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当年在岐王宅里,常常见到你的演出;在崔九堂前,也曾多次欣赏你的艺术。开头二句虽然是在追忆昔日与李龟年的接触,流露的却是对开元全盛日的深情怀念。下语似乎很轻,含蕴的情感却很重。“岐王”,唐玄宗的弟弟、唐睿宗(李旦)的儿子李范,封岐王,以好学爱才著称,雅善音律。“崔九”,名涤,是中书令崔湜的弟弟,经常出入皇宫,是唐玄宗的宠臣,曾任秘书监。他在同族弟兄辈中排行第九,故称崔九。“岐王宅”、“崔九堂”,仿佛信口道出,但在当事者心目中,这两个开元鼎盛时期文艺名流经常雅集之处,它们的名字,就足以勾起昔日的美好回忆。当年出入其间,接触李龟年这样的艺术明星,是很寻常的,可是现在回想起来,却已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梦境了。两句诗在迭唱和咏叹中,好像是要拉长回味的时间似的。这里蕴含的天上人间之感,需要结合下两句才能品味出来。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眼下正是江南暮春的大好风光,没有想到落花时节能巧遇你这位老相识。昔日不再,梦一样的回忆,改变不了眼前的无奈。后两句对国事凋零、艺人颠沛流离的感慨,概括了整个开元时期的沧桑巨变。风景秀丽的江南,在和平时代,原是诗人们所向往的快意之游的所在。如今真正置身其间,面对的却是满眼凋零的落花和皤然白首的流落艺人。“落花时节”,既是即景书事,也是有意无意之间的寄兴。熟悉时代和杜甫身世的读者,定会从中联想起世运的衰颓、社会的动乱和诗人的衰病漂泊,而丝毫不觉得诗人在刻意设喻。因而,这种写法显得浑成无迹。“正是”和“又”这两个虚词,一转一跌,更在字里行间,寓藏着无限感慨。

四句诗,从岐王宅里、崔九堂前的“闻”歌,到落花江南的重“逢”,“闻”、“逢”之间,联结着四十年的时代沧桑、人生巨变。尽管诗中没有一笔正面涉及时世身世,但透过诗人的追忆感喟,却表现出了给唐代社会物质财富和文化繁荣带来浩劫的那场大动乱的阴影,以及它给人们造成的巨大灾难和心灵创伤。可以说“世运之治乱,华年之盛衰,彼此之凄凉流落,俱在其中”(孙洙评)。正如同旧戏舞台上不用布景,观众通过演员的歌唱表演,可以想象出极广阔的空间背景和事件过程;又像小说里往往通过一个人的命运,反映一个时代一样。这首诗的成功创作表明:在具有高度艺术概括力和丰富生活体验的大诗人那里,绝句这样短小的体裁可以具有很大的容量,而在表现如此丰富的内容时,又能达到举重若轻、浑然无迹的艺术境界。

历史评价

这首七言绝句脍炙人口,是杜甫晚年创作生涯中的绝唱,历代好评众多,如清代邵长蘅评价说:“子美七绝,此为压卷。”《唐宋诗醇》也说,这首诗“言情在笔墨之外,悄然数语,可抵白氏(白居易)一篇《琵琶行》矣。……此千秋绝调也。”清代黄生《杜诗说》评论说:“今昔盛衰之感,言外黯然欲绝。见风韵于行间,寓感慨于字里。即使龙标(王昌龄)、供奉(李白)操笔,亦无以过。乃知公于此体,非不能为正声,直不屑耳。有目公七言绝句为别调者,亦可持此解嘲矣。”

创作背景:此诗大概作于公元770年(大历五年)杜甫在长沙的时候。安史之乱后,杜甫漂泊到江南一带,和流落的宫廷歌唱家李龟年重逢,回忆起在岐王和崔九的府第频繁相见和听歌的情景而感慨万千写下这首诗。